根据学校国家助学金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的通知要求,经各班级推荐,充分考虑学生家庭实际情况,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开会审定,确定以下298名同学获得国家助学金(具体名单附后),20名同学予以学费减免(具体名单附后)。现予以公示,由于涉及学生个人隐私,将不公布学生申请理由。
各单位、组织或个人如对结果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、来函等形式反映有关情况,或直接到实验楼1203或1103办公室反映情况。
公示期:三天;
受理时间:每日上午8:30-12:00,下午2:30-5:30;
受理电话:0475-8314659,8314633。
此公示!